关于干部职工医保账户基金正确使用的公告
广大干部职工、定点医疗机构:
为扎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切实保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要求,现对医保账户基金正确使用的相关公告如下:
1.干部职工(在职、退休),在使用医保账户基金时,除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购药外,参保职工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医保账户基金时,欺诈骗保、套取医保基金等医保刷卡服务不规范的行为,将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内容追究责任并重罚。
浪卡子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