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浪卡子县嘎多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浪卡子县嘎多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浪卡子县嘎多寺管理委员会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浪卡子县嘎多寺管理委员会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浪卡子县嘎多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基本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寺庙僧尼的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税监管工作;
(二)组织协调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寺庙和僧尼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寺庙僧尼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宗教和睦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深入开展宗教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常态化开展遵行“四条标准”教育;
(四)做好寺庙和僧尼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尼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尼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险,组织僧尼开展健康体检等工作。
第二部分??西藏浪卡子县嘎多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西藏浪卡子县嘎多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36.13万元。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36.13万元,同比增加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3万元。
三、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136.13??万元,同比增加 ?2.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万元;二是“三公“经费减少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3万元,占96.33?%;项目支出5万元,占3.6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36.13??万元,同比增加 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万元;二是“三公“经费减少0.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36.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万元;二是上年公务接待费和培训经费未形成支出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8万元,占预算数76.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万元,占预算数10.14%;卫生健康支出8.38万元,占预算数6.16%;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万元,占预算数7.6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36.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23.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住房公积金、在职干部体检费。公用经费 7.4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08万元,压缩 6.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标准降低,从上年每人每年400元降至每人每年235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