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政府所在地共建有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原山南市人民医院,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0)、臭氧(03)、细颗粒物(PM2.5)六项指标以及当天的气象参数,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进行采样分析,并实时发布山南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依据山南市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结果,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山南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如下:
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共连续监测91天,有效天数91天,累计取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日均浓度值546个。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0%。具体监测及评价结果见附表。
附表: 2021年第一季度山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
监测 结果 | 污染物 名称 | 二氧化硫 (SO2) | 二氧化氮 (NO2) | 一氧化碳 (C0)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 臭氧 (03) | 细颗粒物 (PM2.5) |
日最大值 | 16 | 28 | 0.6 | 80 | 162 | 21 | |
日最小值 | 4 | 7 | 0.2 | 8 | 56 | 3 | |
评价 指标 | 天数 | 达标率 (%) | |||||
AQI | 优 | 良 | 轻度 污染 | 中度 污染 | 重度 污染 | 严重 污染 | |
30 | 60 | 1 | / | / | / | 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