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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卡子县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公告(藏汉双语)
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公告
为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高效,更好地为当地农牧业生产服务。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6月1日至10月31日,我县范围内将实施人工防雹(增雨)作业。
二、无关人员不得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三、人影作业炮弹、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发现炮弹、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现场,并请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严禁自行敲打、拆卸、玩耍,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四、违反上述公告内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浪卡子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