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自治区本级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财政收支形势,现将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做如下安排。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区、市、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各类资金监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浪卡子提供财政力量。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完整。财政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既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又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数额,全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本级预算编报的完整性。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财政支出预算编制既考虑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做到财政收支平衡,留有余地,不编赤字预算。以提高公共财政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加大财政资源整合力度,坚持财力向基层、民生、社会事业、公共安全等领域倾斜,妥善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三是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审核会议、接待、车辆购置及房屋构建等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防范风险,兜牢底线。落实新安全格局保障和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一以贯之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三保”等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2024年财政预算财力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根据上级预算指标安排,2024年我县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75079.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 48860.57万元,增长38.71% 。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112485.2万元,同比减少5000.43万元,减少4.26%。上级补助包括:增值税税收返还90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 50万元;体制补助收入777.6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5840.1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36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4065.9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39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346.12万元;BJ地区转移支付635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16052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78.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01.43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3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667.05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589.37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61.6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250.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8.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66.9万元;卫生健康151.1万元;农林水119.1万元。
2.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98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0.61%。具体分为:税收收入:财政收入中安排税收收入324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65.06%。其中:增值税2865万元;企业所得税110万元;个人所得税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0万元;印花税30万元;耕地占用税5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非税收入174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34.94%。其中:专项收入417万元(包括:地方教育附加费7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47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6万元(苏格牧场收入5万元、洋湖景区租金390万元、投资公司商品房租金收入221万元、住建局房租收入190万元、利息收入200万元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0万元;罚没收入140万元;其他收入27万元。
3.调用稳定调节基金23485万元(调用稳定调节基金23828万元,其中:划上解343万元,本级可用23485万元,本级可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10024.47万元按历年用途安排)。
4.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341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上级预算指标安排,2024年我县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5221.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4191.2万元,减少44.53% 。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1899.8万元。教育局:(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13.5万元;(2)普玛江塘乡多功能健身活动广场项目263万元;(3)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3万元。民政局:(1)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20万元;(2)浪卡子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1400万元;(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0万元;(4)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0.3万元。
2.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土地出让金100万元。
3.上年结转资金:政府性基金322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13万元。
三、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安排175079.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 48860.57万元,增长38.71% 。具体分为:
(1)工资福利支出47881.76万元(含工资性35523.89万元、各种保险8068.13万元、住房公积金3693.06万元、体检费248.45万元),占总预算的27.15%,同比增加2549.94万元,增长5.67%(注:按照系统将各种保险经费、伙食经费、住房公积金、休假包干、体检费列入到工资福利中)。
(2)法定支出(业务及专项经费)支出91696.61万元,占总预算的52.37%,同比增加12101.4万元,增长15.2%。
(3)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320.06万元,占预算的0.75%,同比增加20.23万元,增长1.56%(注:接待费标准每人减少165元,现行标准每人每年235元)。
(4)不可预见费(预备费)400万元,占预算的0.23%,同比增加60万元,增长17.65%。
(5)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34129万元,占预算的19.4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21.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4191.2万元,减少44.53% 。具体分为:
(1)教育局:279.5万元。其中:(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13.5万元(上级,乡级小学1.5万元);(2)普玛江塘乡多功能健身活动广场项目263万元(上级);(3)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3万元(上级)。
(2)民政局:1620.3万元。其中:(1)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20万元(上级);(2)浪卡子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1400万元(上级);(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0万元(上级,政府采购);(4)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0.3万元(上级)。
(3)财政局:100万元。其他基金支出100万元(本级)。
(4)政府性基金结转3222万元,占预算数61.7%,同比减少6079万元,减少65.3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3万元。
财政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13万元(上级)。
四、2024年法定支出(业务及专项经费)安排明细情况(未包含上年结转资金明细)
法定支出按照预算单位每年的业务工作需求进行预算,实行“零基预算”方式,而非每年固定数。法定支出具体为:
1.县委办:47.75万元。其中:(1)县委办工作运转保障经费20万元(本级);(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6.35万元(本级);(3)县级干部公用经费缺口1.4万元(本级);(4)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经费10万元(本级)。
2.政府办:54.89万元。其中:(1)乡通视频会议系统维护费16.59万元(本级);(2)工作运转保障经费15万元(本级);(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1.8万元(本级);(4)县乡视频系统宽带费(含调试费)1.5万元(本级)。
3.人大办:71.95万元。其中:(1)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10万元(本级);(2)人大视察、调研、考察、履职业务经费5万元(本级);(3)预算联网监督项目运转经费8万元(本级);(4)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贴38.05万元(本级);(5)公务车辆运行维护10.9万元(本级)。
4.政协办:15.9万元。其中:(1)基层委员视察经费5万元(本级);(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10.9万元(本级)。
5.组织部:4647.82万元。其中:(1)村干部基本报酬待遇及业绩考核资金2250.29万元(自治区1125.14万元、市675.09万元、本级450.06万元);(2)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奖励95万元(上级57万元、本级38万元);(3)村民小组组长待遇81万元(上级39.5万元、本级41.5万元);(4)村级组织党建工作经费950万元(自治区380万元、市380万元、本级190万元);(5)驻村第一书记安家费95万元(上级);(6)区外专项招收高校非西藏生源毕业生21万元(上级);(7)党内激励帮扶资金7万元(上级2万元、本级5万元);(8)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48万元(本级);(9)乡镇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50万元(本级);(10)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补助资金4万元(上级3.2万元、本级0.8万元);(11)乡村振兴专干伙食补助68.4万元(本级);(12)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待遇资金820.3万元(上级);(13)退休领域党组织基层党建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工作经费6.85万元(上级0.25万元、本级6.6万元);(14)“两新”党组织党建指导员补助4.68万元(本级);(15)“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1.8万元(上级);(16)组工网通讯信息维护费1.2万元(本级);(17)解聘聘用干部生活补贴7.2万元(上级,总资金为30.96万元,其中23.76万元从工资中发放);(18)全市组织部门会议系统专项经费2.03万元(本级);(19)2015-2021年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助82.26万元(上级41.13万元、本级41.13万元);(20)2023年干部职工未休假补助51.81万元(本级)。
6.宣传部:134.4万元。其中:(1)基层宣讲员补助专项资金28.93万元(上级);(2)精神文明工作经费3.2万元(本级);(3)羊湖之声采编及维护经费1万元(本级);(4)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经费2万元(本级);(5)宣传思想文化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经费30万元(本级);(6)全国全区文明家庭慰问金0.15万元(本级);(7)电影队场次补贴20.16万元(上级);(8)首届“最美羊卓人”推荐评选活动经费0.3万元(历年);(9)新时代文明中心建设试点项目资金48.45万元(历年);(10)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资金0.21万元(历年)。
7.纪检委:110万元。其中:(1)纪委办案业务经费40万元(本级);(2)巡察工作经费30万元(本级);(3)纪委派驻乡镇监察室工作经费10万元(本级,每乡镇1万元);(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经费10万元(本级,其中:每乡镇0.5万元);(5)协作片区工作经费20万元(本级)。
?????8.小康办:206.5万元。其中:(1)BJ搬迁县级政策补助资金200万元(本级);(2)DBBQ慰问金6.5万元(历年)。
9.信访局:30万元。信访应急经费30万元(本级)。
10.后勤服务中心:5万元。政府接待费5万元(本级)。
11.发改委:757.76万元。其中:(1)粮食统计和监督检查经费2万元(本级);(2)县级动态储备粮保管和轮换费8.72万元(本级);(3)项目衔接及吃瓜网址工作经费10万元(本级);(4)高海拔群众节能改造项目资金50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7.71万元(历年);(6)浪卡子县道布龙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19.33万元(历年)。
12.教育局:26047.09万元。其中:(1)人均科普专项经费165万元(上级,政府采购);(2)教育事业费22672.23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184.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2.23万元、教育经费25.2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901.43万元)(上级);(3)大学生乡村幼教人员经费130.73万元(上级104.58万元、本级26.15万元);(4)大学生资助资金461.1万元(上级);(5)档案室建设资金10万元(上级);(6)在职教师体检费99.61万元(上级);(7)教育事业投入1661.45万元(本级);(8)2014年以来教育系统养老保险缺口资金410.4万元(本级);(9)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58.17万元(历年);(10)2021年教育事业投入经费0.52万元(历年);(11)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功能提升计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建设(县中学科技室)52.72万元(历年);(12)2022年教育事业投入20.1万元(历年);(13)2022年5所学校(县中学、绒布、浪卡子镇、苏格、卡热)附属工程市级配套资金42.15万元(历年);(14)2022年学前教育校园监控设备资金(市级配套)3.62万元(历年);(15)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经费45.31万元(历年);(16)2022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94.12万元(历年);(17)我市户籍就读区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年秋季学期出藏返校交通补贴经费9.48万元(历年);(18)县中学三包经费10万元(历年);(19)张达乡下西村幼儿园教玩具购置资金0.38万元(历年)。
13.国安办:231.23万元。其中:(1)线路传输费13.2万元(本级);(2)视频调度系统补助资金214万元(上级);(3)一线指挥部维修及购置设备经费4.03万元(历年)。
14.公安局:541.31万元。其中:(1)民辅警人身意外险12.93万元(本级);(2)公安办案经费208.62万元(上级);(3)公安业务装备301.57万元(上级);(4)公安民警生活补助经费18.19万元(上级)。
15.边防大队:284.11万元。其中:(1)边防辅警员经费266.87万元(上级118.6万元、本级148.27万元);(2)伙食补助(辅警)12.24万元(本级);(3)边防检查站生活补助5万元(本级)。
16.司法局:75.71万元。其中:(1)司法办案业务经费51.11万元(上级);(2)司法装备费9万元(上级);(3)法律援助10万元(上级8万元、本级2万元);(4)社区矫正5.6万元(上级0.6万元、本级5万元)。
17.强基办:2805.05万元。其中:(1)驻村工作队员装备费42.9万元(本级);(2)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29万元(本级);(3)强基惠民资金生活补助823.76万元(上级561.88万元、本级261.88万元);(4)驻村工作体检费9.39万元(本级);(5)强基惠民专项经费1900万元(上级)。
18.政法委:466.97万元。其中:(1)双联户户长补助经费223.8万元(上级179.04万元、本级44.76万元);(2)村居平安建设业务经费9.5万元(本级);(3)专职网格员工资、保险、伙食费233.67万元(本级)。
19.人社局:1622.05万元。其中:(1)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24万元(上级);(2)就业补助资金100万元(上级,就业补助资金共计445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资金345万元安排在工资中);(3)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资金50万元(上级);(4)农牧民群众个人养老保险县级配套(16-59岁)25万元(本级);(5)农牧民群众60岁以上基础养老保险县级配套90万元(本级);(6)农牧民群众60岁以上人员丧葬补贴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本级);(7)公益性三种保险及岗位补贴财配资金259万元(本级);(8)三支一扶人员五险配套资金150.1万元(本级);(9)2014年10月-2018年12月机关养老保险财政配套缺口资金849.86万元(本级);(10)解决退休工人护工补贴资金10.5万元(本级);(11)普玛江塘乡6个村和打隆镇推瓦村50岁至59岁基本养老保险43.59万元(本级)。
20.农业农村局:12810.12万元。其中:(1)青饲玉米种植补贴1.8万元(上级);(2)“三区”科技人才经费10.6万元(上级);(3)牲畜出售补贴20.34万元(上级);(4)农药采购经费16.52万元(上级2.18万元、本级14.34万元);(5)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人工种草)263万元(上级);(6)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3459.91万元(上级);(7)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28.9万元(上级);(8)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58.3万元(上级);(9)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牲畜良种补贴)228.22万元(上级);(10)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牲畜出售补贴)61.02万元(上级);(11)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50万元(上级);(12)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连片人工种草)300万元(上级);(13)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房前屋后人工种草)40万元(上级);(14)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新建人工种草)1917万元(上级);(1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饲草复种补贴)9万元(上级);(16)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管护补助资金12.32万元(上级);(17)农业防灾减灾55万元(上级);(18)小型农田水利250万元(上级100万元、本级150万元);(19)重大动物疫病及疫苗县级配套8.13万元(本级);(20)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县级配套41.76万元(本级);(21)农业保险县级配套130万元(本级);(22)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及农村专干经费1080.66万元(上级864.53万元、本级216.13万元);(23)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配套95.15万元(本级);(24)防抗灾资金50万元(本级);(25)朗杰唐生态修复资金150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477.54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7)防抗灾资金35.43万元(历年);(28)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32.32万元(历年);(29)2021年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57.58万元(历年);(30)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5.76万元(历年);(31)农作物良种推广5.58万元(历年);(32)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3.48万元(历年);(3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60.97万元(历年);(34)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2万元(历年);(35)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47.58万元(历年);(36)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上级227.42万元(历年);(37)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上级13.85万元(历年);(38)202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18.94万元(历年);(39)2022年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经费104.9万元(历年);(40)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88.04万元(历年);(41)农业项目西藏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63.75万元(历年);(42)苏格绵羊品牌宣传推介费7.35万元(历年)。
21.林业局:2339.45万元。其中:(1)野生动物肇事补偿95.7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08万元(上级);(3)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24.15万元(上级);(4)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37.45万元(上级);(5)林业草原发展改革资金1.47万元(上级);(6)森林草原防火资金6万元(本级);(7)2021年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142万元(历年);(8)2021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预算资金82万元(历年);(9)2022林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历年);(10)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78.89万元(历年);(11)2022年乡村“四旁”植树造林69.09万元(历年);(12)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8.13万元(历年);(13)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467.35万元(历年);(14)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255.35万元(历年);(15)2022年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199万元(历年);(16)2022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南片区)补助项目资金211.9万元(历年);(17)2022年县城新区绿化项目资金30.89万元(历年)。
22.财政局:6249.12万元。其中:(1)边民补助2769万元(上级);(2)基层政权建设资金200万元(上级);(3)农牧民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0万元(本级);(4)国库集中支付网费27.13万元(本级);(5)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维护费3万元(本级);(6)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维护费2万元(本级);(7)国库集中支付运维费1.5万元(本级);(8)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021.36万元(本级);(9)全县代发工资手续费、国库集中支付代理手续费、三农助手手续费30万元(本级);(10)乡镇核算点2011年之前工资等欠拨资金1110.92万元(本级);(11)全县“十三五”项目投资评审经费24.21万元(历年)。
23.税务局:28万元。国税事业费28万元(本级)。
24.人武部:15万元。县人武部后勤保障经费15万元(本级)。
25.气象局:16.77万元。其中:(1)作业人员经费4.12万元(本级);(2)弹药采购经费12.65万元(本级)。
26.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浪卡子县分局:361.28万元。其中:(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及维护维修资金15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资金5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生态环境保护预备资金102.86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经费15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2021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6.84万元(历年);(6)2020年环境保护考核奖惩资金预算资金16.58万元(历年)。
27.外事办:240.63万元。其中:(1)护边员补助234万元(上级);(2)护边员保险经费6.63万元(本级)。
28.水利局:933.16万元。其中:(1)水利发展资金支出84万元(上级);(2)浪卡子县伦布雪水库加固工程资金530万元(上级);(3)张达乡张达村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30万元(上级);(4)水库管理员工资10.8万元(本级);(5)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资金15万元(本级);(6)水质检测经费40万元(本级);(7)防洪堤及水塘维修资金54万元(本级);(8)河长制业务经费11万元(本级);(9)伦布雪乡曲增村、白地曲色、阿扎扎岗村饮水维修工程1.5万元(历年);(10)卡巴罐区70.8万元(历年);(11)浪卡子县加觉藏布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4.27万元(历年);(12)浪卡子县打隆镇林西防洪堤工程81.79万元(历年)。
29.乡村振兴局:18049.97万元。其中:(1)农村公益事业资金113万元(上级);(2)衔接乡村振兴补助16849.53万元(中央11693万元、自治区3515万元、市1420万元、本级221.53万元);(3)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2万元(上级);(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改造计划)6.1万元(上级);(5)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41万元(历年);(6)扶贫开发县级资金13万元(历年);(7)2021年多却乡夏日村灌溉水渠枢纽建设项目3.38万元(历年);(8)返贫应急管理资金25.44万元(历年);(9)浪卡子县扶持合作社项目26.62万元(历年);(10)扶贫开发县级配套资金143.24万元(历年);(11)20个扶贫产业项目剩余所有缺口资金27.27万元(历年);(12)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5.98万元(历年)。
30.自然资源局:989.21万元。其中:(1)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经费25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农村宅基地土壤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浪卡子县控制性详细规划1:500地形测绘技术服务费13.5万元(本级);(4)藏香厂选址论证报告技术服务费9.6万元(本级);(5)藏香厂土地出让金评估费用2.4万元(本级);(6)耕地后备资源开复垦资金400万元(本级);(7)调(增)减2020年度土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收入139.28万元(历年);(8)增减挂钩工作经费0.3万元(历年);(9)2018-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出收入389.13万元(历年)。
31.交通局:3069.36万元。其中:(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108万元(本级);(2)农村客运县级补贴1.99万元(本级);(3)内环公路配套资金600万元(本级);(4)印花税0.14万元(本级);(5)2021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5.04万元(历年);(6)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配套经费0.42万元(历年);(7)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行政村连接线项目建设资金30.19万元(历年);(8)2021年路长制经费5万元(历年);(9)浪卡子县卓伦线交叉口至卓热村公路建设项目(松拉断-门嘎断)55.63万元(历年);(10)浪卡子县卓伦线交叉口至卓热村公路建设项目(曲增段-松拉段)69.03万元(历年);(11)2022年路(桥)制经费30万元(历年);(1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9.3万元(历年);(13)车辆购置税收入地方资金(第一批非直达资金部分)30.19万元(历年);(14)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4.43万元(历年)。
32.住建局:1161.24万元。其中:(1)打隆镇相达社区普布囊水塘维修建设项目资金224万元(上级);(2)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清理整治资金4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各乡镇生活垃圾市场化托管运营费325.68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供暖运维补助190万元(上级);(5)浪卡子县厕所革命公测托管运维费3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厕所革命项目运维费50万元(上级);(7)机要局办公场所维修资金0.9万元(历年);(8)供暖运行维护费58.86万元(历年); (9)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4.7万元(历年);(10)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供暖建设资金77.1万元(历年)。
33.应急管理局:49.42万元。其中:(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0万元(本级);(2)县防汛抗旱专项经费20万元(本级);(3)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9.42万元(历年)。
34.审计局:21万元。其中:(1)审计专项经费4万元(上级);(2)2022年审计经费17万元(历年)。
35.统计局:35.1万元。其中:(1)全区五经普“两员”补助7.5万元(上级);(2)10个住户收入调查点辅助调查员补助2.4万元(本级);(3)10个住户收入调查点调查户补助14.4万元(本级);(4)两个专职调查员工资10万元(本级);(5)2023年度住户收入专职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工作奖励资金0.8万元(本级)。
36.团委:16.32万元。(1)两名新增西部志愿者伙食补助1.32万元(本级);(2)预青专项经费15万元(本级)。
37.文化局:556.31万元。其中:(1)村级演出经费95万元(上级);(2)县(区)艺术团补助资金150万元(自治区60万元、市50万元、本级40万元);(3)戏曲进乡村30万元(上级);(4)行政村群众性文化示范地建设10万元(上级);(5)艺术团演职人员各类保险及公积金财政配套58.74万元(本级);(6)艺术团体检费2.02万元(本级);(7)艺术团伙食补助18万元(本级);(8)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资金82.8万元(自治区64.8万元、市9万元、本级9万元);(9)文化人才专项经费9万元(上级);(10)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管人员经费19.32万元(上级16.8万元、本级2.52万元);(11)艺术团新增7名演职人员工资19.16万元(本级);(12)艺术团演职人员住房补贴1.94万元(本级);(13)民间艺术团生活补助36万元(上级21.6万元、本级14.4万元);(14)桑顶寺电器线路改造项目经费24.33万元(历年)。
38.旅发局:24.55万元。其中:(1)干部职工包干经费缺口资金1.47万元(本级);(2)卡龙乡贡米村村集体旅游宾馆(餐饮)建设项目资金3.77万元(历年);(3)2022年度旅游发展资金19.31万元(历年)。
39.商务局:146.98万元。其中:(1)山南市、县物交会经费60万元(本级);(2)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86.98万元(历年)。
40.统战部:301.2万元。其中:(1)驻寺干部特殊岗位津贴215万元(上级);(2)民族工作经费4万元(上级);(3)文物保护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小组)成员岗位补贴0.88万元(上级);(4)寺庙佛事组(原民管会)岗位津贴31.08万元(本级);(5)活佛教育经费2万元(本级);(6)宗教界“三个意识”教育暨“共铸家国情、凝聚爱国心”国情教育资金35.3万元(本级);(7)寺管会僧尼家访经费9.9万元(本级);(8)境外藏胞工作经费1万元(上级);(9)2022年全区社会事业领域西藏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2.04万元(历年)。
41.总工会:255万元。其中:(1)工会经费250万元(本级);(2)工会会费(疫情补助置换资金)5万元(本级)。
42.妇联:3.5万元。其中:(1)妇儿工委专项经费2.5万元(本级);(2)平安家庭建设经费1万元(本级)。
43.民政局:1279.33万元。其中:(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万元(上级);(2)老年人“两项”补贴资金3.9万元(自治区0.78万元、市级2.34万元、本级0.78万元);(3)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11.04万元(自治区186.624万元、市62.21万元、本级62.21万元);(4)“双集中”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432.16万元(自治区172.86万元、市级155.58万元、本级103.72万元);(5)残联工作经费8万元(本级);(6)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经费2万元(本级);(7)集中供养中心运行经费8万元(本级);(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补贴17.76万元(本级);(9)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155万元(上级);(10)浪卡子县未成年保护中心运行经费20万元(本级);(11)普玛江塘农牧民群众康养中心运转经费40万元(本级);(12)浪卡子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经费10万元(本级);(13)一、二级残疾人生活补贴150.6万元(上级90.36万元、本级60.24万元);(14)打隆镇社会工作服务站14万元(本级);(15)普玛江塘乡社会工作服务站14万元(本级);(16)浪卡子镇社会工作服务站14万元(本级);(17)普玛江塘乡那木其农村幸福院6万元(本级);(18)普玛江塘乡措果村农村幸福院6万元(本级);(19)普玛江塘乡萨藏村农村幸福院6万元(本级);(20)白地乡社会工作服务站14万元(本级);(21)卡热乡社会工作服务站14万元(本级);(22)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9.87万元(历年)。
44.卫健委:1967.09万元。其中:(1)高海拔地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奖励补贴经费65.75万元(上级54万元、本级11.75万元);(2)农牧民健康老人补贴65万元(上级37.1万元、本级27.9);(3)大学生医务人员经费87.15万元(上级69.72万元、本级17.43万元);(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营经费1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11.06万元(上级);(6)全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经费29.82万元(上级);(7)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资金40.5万元(上级);(8)村卫生室运行经费81万元(上级);(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487.5万元(上级);(1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13.03万元(上级);(11)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51.1万元(上级);(12)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经费52.9万元(上级);(13)农牧民住院分娩一次性奖励资金29.3万元(上级);(1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5.43万元(上级);(15)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220.28万元(上级);(16)县医废转运经费4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7)卫生事业本级投入276.91万元(上年度本级收入的5%);(18)2021年服务提升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36.78万元(历年);(19)2022年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33.58万元(历年)。
45.卫生服务中心: 117.89万元。其中:(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88万元(上级);(2)新增干部职工包干经费5.24万元(本级);(3)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82万元(历年);(4)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21.83万元(历年)。
46.藏医院:13万元。其中:(1)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10万元(上级);(2)藏医院污水处理站检测费3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47.医疗保障局:118.96万元。其中:(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15万元(本级);(2)医保信息系统网络维护费3万元(本级);(3)“一张网”联通视频会网费0.72万元(本级);(4)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0.24万元(历年)。
48.退役军人事务局:83.4万元。其中:(1)立功受奖(喜报)人员经费3万元(本级);(2)退役军人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资金49.2万元(本级);(3)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2万元(本级);(4)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8.8万元(上级);(5)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0.4万元(上级)。
49.城市管理局:796.82万元。其中:(1)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市政)托管运营经费24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县城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费20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10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智能水表安装费217.9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绿色积分兑换超市运营费2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县城污水处理厂新增临时污水处理项目管理费18.92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50.行政审批局:29.18万元。其中:(1)政务服务中心网络运行费6.18万元(本级);(2)证照寄递免邮服务经费2万元(本级);(3)新办企业首套免费刻章经费6万元(本级)(4)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经费15万元(本级)。
51.市监局:9.12万元。其中:(1)打击传销及知识产权保护经费2万元(本级);(2)制作证照经费7万元(本级);(3)3名聘用人员团体意外险资金0.12万元(本级)。
52.打隆镇:51.09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本级);(3)打隆镇小额贴息补贴17.89万元(本级);(4)环境综合整治经费11.2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绿色积分兑换超市运营费1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53.白地乡:293.3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级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扎玛龙村鲁能灌溉水塘、水渠建设项目资金252万元(上级);(5)国道349沿线及盐湖景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8.3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环境综合整治经费8.6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项目资金2.4万元(历年)。
54.张达乡:111.99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新增干部职工包干路费1.1万元(本级);(4)其他人员工资缺口90.89万元(本级);(5)环境综合整治经费8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55.阿扎乡:26.06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新增干部职工包干路费1.08万元(本级);(4)环境综合整治经费11.7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牧业改革专项资金0.55万元(历年);(6)武装部工作经费0.73万元(历年)。
56.卡龙乡:124.28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休假包干缺口资金0.39万元(本级);(4)其他人员工资缺口103.49万元(本级);(5)环境综合整治经费8.4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57.卡热乡:31.49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环境综合整治经费7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绿色积分兑换超市运营费10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党政办公楼及院内维修资金2.49万元(历年)。
58.伦布雪乡:30.56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级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伦布雪乡新增干部职工包干路费2.26万元(本级);(4)环境综合整治经费16.3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59.普玛江塘乡:492.82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普玛江塘乡饲草料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368万元(上级);(4)普玛江塘乡小额贴息补贴2.59万元(本级);(5)环境综合整治经费6.8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普玛江塘乡2021年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0.3万元(历年);(7)普玛江塘乡2021年村级卫生室运转经费0.15万元(历年);(8)普玛江塘乡制作政府大门口两侧金色宣传标语及宣传栏资金0.6万元(历年);(9)普玛江塘乡2022年专干工资0.43万元(历年);(10)普玛江塘乡2022年食堂建设经费0.2万元(历年);(11)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机关食堂、办公区域设施改善100万元(历年);(12)普玛江塘乡2022年村级文艺队工作经费1.75万元(历年)。
60.多却乡:54.67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多却乡加油站值班补助6.57万元(本级);(4)环境综合整治经费13.1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绿色积分兑换超市运营费5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公厕修建资金18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61.浪卡子镇:31.4万元。其中:(1)乡镇人大经费7万元(自治区5万元、市2万元);(2)乡镇食堂补助5万元(上级);(3)浪卡子镇新增干部职工包干路费1.28万元(本级);(4)国道349沿线及盐湖景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9.8万元(本级);(5)环境综合整治经费8.2万元(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浪卡子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0.12万元(历年)。
62.融媒体(电视台):104.51万元。其中:(1)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补助资金29.13万元(上级);(2)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数字)67.3万元(上级);(3)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模拟)2万元(上级);(4)电视台新闻传送光钎租赁费3万元(本级);(5)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数字)3.08万元(历年)。
63.消防大队:37.67万元。其中:(1)消防业务经费6.07万元(上级);(3)伙食补助21.6万元(本级);(2)打隆镇专职站装备专项购置10万元(本级)。
64.各寺管会:63.8万元。其中:(1)各寺管会食堂补助60万元(上级);(2)桑顶寺管会公用厕所维修资金3.8万元(历年)。
五、公用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我县公用经费预算按实有人数进行安排;县直各单位及乡镇共计1276人,其中:县直单位行政293人(其中县级干部25人)、事业248人、工人32人;乡镇行政200人、事业257人、工人4人;寺管会编制63人;政法系统行政179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
公用经费标准为:(1)县级领导干部公用经费年人均14835元;(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年人均7835元;(3)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年人均8000元;(4)特殊部门公安、司法、消防、政法委、纪检委、统战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保障标准以专项经费形式列到预算;(5)县直各单位选派村第一支部书记公用经费安排在原单位,乡镇选派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公用经费安排在各乡镇公用经费中,(6)寺管会按编制人数列入预算。(注:上年度相比除了10个乡镇外,公务接待费中每人减少165元,原人均标准400元降至235元)。具体分为:
???1.政府办:实有22人*公用经费7835元=172370元,县级干部10人*7000元=70000元(差额),合计242370元(行政18人(县级干部10人)、事业4人)。
???2.信访局:实有5人*公用经费7835元=39175元(行政5人)。
???3.后勤服务中心:实有38人*公用经费7835元=297730元(事业10人、工人28人)。
4.发改委: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7人)。
5.人大办:实有11人*公用经费7835元=86185元,县级干部5人*7000元=35000元(差额),合计121185元(行政(含县级干部5人)11人)。
?6.政协办:实有11人*公用经费7835元=86185元,县级干部4人*7000元=28000元(差额),合计114185元(行政11人(含县级干部4人))。
7.教体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合计54845元(行政6人、事业1人)。
8.国安办: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合计70515元(行政9人)。
9.公安局:实有158人*公用经费8381元=1324198元,实有158人*业务费11416元=1803728元,合计3127926元(行政158人;含县级干部1人)(注:公安局接待费中多拨26070元,需做调减)。
10.司法局:实有11人*公用经费8331元=91641元,实有11人*业务费4936元=54296元,合计145937元(行政11人)。
11.县委办:实有19人*公用经费7835元=148865元,县级干部4人*7000元=28000元(差额),合计176865元(行政(含县级4人)15人,事业4人)。
12.组织部:实有23人*公用经费7835元=180205元,县级干部1人*7000元=7000元(差额),合计187205元(行政10人(县级干部1人),事业13人)。
13.纪检委:实有31人*公用经费8381元=259811元,实有31人*业务费11416元=353896元,合计613707元(行政28人(县级干部1人、巡察办8人)、事业3人)(注:纪检委接待费中多拨5115元,需做调减)。
14.宣传部:实有12人*公用经费7835元=94020元,县级干部1人*7000元=7000元(差额),合计101020元(行政(含县级干部1人)6人、事业6人)。
15.政法委:实有10人*公用经费8641元=86410元,实有10人*业务费5781元=57810万元,合计144220元(行政6人、工人1人)。
16.人社局: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行政5人、事业5人)。
17.农业农村局(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实有29人*公用经费7835元=227215元(行政6人、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事业23人)。
18.林业和草原局: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8人)。
19.财政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6人、事业3人)。
20.外事办:实有3人*?公用经费7835元=23505元(行政3人)。
21.水利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7人)。
22.乡村振兴局:实有12人*公用经费7835元=94020元(行政8人、事业4人)。
23.自然资源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5人、事业4人)。
24.交通局:?实有5人*公用经费7835元=39175元(行政5人)。
25.住建局:实有8人*公用经费7835元=62680元(行政8人)。
26.应急管理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9人)。
27.审计局: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行政10人)。
28.统计局:实有6人*公用经费7835元=47010元(行政3人、事业3人)。
29.团县委:实有4人*公用经费7835元=31340元(行政4人)。
30.文化局(文物局):实有20人*公用经费7835元=156700元(行政6人、事业14人)。
31.旅游发展局:实有9人*公用经费7835元=70515元(行政8人)。
32.商务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5人、事业2人)。
33.统战部(工商联):实有13人*公用经费14835元=192855元(行政(含工商联2人、统战11人)13人)。
34.总工会:实有4人*公用经费7835元=31340元(行政4人)。
35.妇联:实有3人*公用经费7835元=23505元(行政3人)。
36.民政局:实有13人*公用经费7835元=101855元(行政6人、事业7人)。
37.卫健委:实有5人*公用经费7835元=39175元(行政5人)。
38.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实有120人*公用经费7835元=940200元(疾控中心17人、乡镇卫生院103人)。
39.医疗保障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4人、事业3人)。
40.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4人、事业3人)。
41.编译局:实有3人*公用经费7835元=23505元(行政3人)。
42.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有6人*公用经费7835元=47010元(行政6人)。
43.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中心:实有10人*公用经费7835元=78350元(行政4人、事业6人)。
44.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7人*公用经费7835元=54845元(行政7人)。
45.打隆镇:实有53人*公用经费8000元=424000元。(行政26人、事业26人、工人1人)。
46.白地乡:实有40人*公用经费8000元=320000元。(行政20人、事业20人)。
47.张达乡:实有46人*公用经费8000元=368000元。(行政18人、事业28人)。
48.阿扎乡:实有47人*公用经费8000元=376000元。(行政19人、事业26人、工人2人)。
49.卡龙乡:实有41人*公用经费8000元=328000元。(行政13人、事业28人)。
50.卡热乡:实有44人*公用经费8000元=352000元。(行政21人、事业23人)。
51.伦布雪乡:实有44人*公用经费8000元=352000元。(行政20人、事业24人)。
52.普玛江塘乡:实有37人*公用经费8000元=296000元。(行政19人、事业18人)。
53.多却乡:实有52人*公用经费8000元=416000元。(行政21人、事业31人)。
54.浪卡子镇:实有57人*公用经费8000元=456000元。(行政23人、事业33人、工人1人)。
55.广播电视台:实有15人*公用经费7835元=117525元(事业13人、工人2人)(注:广播电视台接待费中多拨2475元,需做调减)。
56.嘎多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7.拥布多寺寺管会:编制有6人*公用经费14835元=89010元。
58.宗棍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59.桑顶寺寺管会:编制有8人*公用经费14835元=118680元。
60.塔林曲地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61.扎热桑丹曲林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62.扎西归桑曲林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63.康如拉康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64.绒布拉康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65.新杂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66.珠地寺寺管会:编制有4人*公用经费14835元=59340元。
67.盟嘎曲地寺寺管会:编制有5人*公用经费14835元=74175元。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1.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是根据上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县财务科学认真编制的,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年初安排的预算进度,确保本单位正常运行和干部职工出差下乡、维稳等补助的发放,补助标准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215号)、《山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财行〔2020〕10号)《浪卡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浪财发〔2020〕7号)文件精神执行,决不允许拖欠干部职工补助。
2.全县干部职工伙食补助每人每月安排600元标准,包括公益性岗位、乡村振兴专干、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乡镇干部伙食补助下拨至乡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伙食补助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预算,后期统一调剂至后勤服务中心(注:除了单独开灶的部门外)。
3.法定经费(业务及专项经费)加强专项管理,不断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专项经费均安排在各单位,但专项经费支出时必须通过分管县级领导意见及局务会(主任会)研究后,方能进行使用,报账时须经单位会计审核票据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并做到专款专用。
4.今年预算考虑多方因素,但各单位依然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的思想,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计划使用,公用经费超支不追加,公用经费报账时须经单位会计人员审核票据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实行单位预算后,各预算单位应认真执行本单位预算,上级安排专项资金遵循“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管理原则,本级财政安排公用经费及业务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70号)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在本年度12月20日之前用完,如有结余,财政局不征求单位任何意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统一收回财政国库或调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安排。
6.根据山财社字〔2005〕187号文件规定,县卫生服务中心和藏医院人员工资补助按照核定的编制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标准由财政局全额保障,县卫生服务中心和藏医院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自我补偿,单位不得随意抬高收费标准。
7.2024年本级预算按照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优先保障三保的原则,科学认真编制,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做到应列尽列,然而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幅较低,与实际财力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县本级承担的配套比重逐年增加,财政压力明显加重,拟从下一步的盘活存量资金和自治区财政厅下一步分配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中优先安排“三保”领域的缺口。
????????????????????????????浪卡子县财政局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