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浪卡子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羊卓投资公司)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进行逐一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6月13日,县委巡察四组巡察财政局党组(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情况反馈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逐条逐项对照巡察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整改工作事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剖析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扎牢制度建设的“笼子”,着力在全局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浪卡子县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度》《浪卡子县财政局保密制度》《浪卡子县财政局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休假路费补贴的规定》等制度。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支部学习不深入。2020年年初制定了学习计划,考核结束后未严格落实,存在应付考核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等,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学习21次,检查党员学习笔记2次。二是制定完善《浪卡子县财政局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把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明确组织学习教育主要责任人,从制度上破除政治理论学习应付考核现象。
问题(2):局党组书记对理论学习不重视。2020年和2022年党支部书记主持参与支部会议及活动次数达不到全年次数的50%。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集中学习的方式,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2次,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职责,不断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了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党组织学习活动的意识。二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支部书记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以身作则落实年初制定的支部学习计划及活动,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会11次,参加主题党日活动4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问题(3):学习内容不全面。对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县第十次党代会、十届县委全体会议等相关文件未纳入学习计划。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将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县第十次党代会、十届县委全体会议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纳入2023年学习计划中,同时结合党支部每周集中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县第十次党代会、十届县委全体会议等相关文件2次,确保党员干部切实掌握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问题(4):全县财务监督检查不到位。推动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系不深入,指导各单位财政管理工作不经常,对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跟进不够,存在“重申请轻管理”、预算支出缓慢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8月16日和9月6日分批次组织单位财会人员60余人开展绩效培训;9月18至9月22日,再次组织乡镇、县直单位财会人员60余人开展会计核算培训。7月14日制定《关于开展全县财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上报自查情况,并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进行及时整改。8月下发了浪卡子县村级财务自查工作情况表,组织各乡(镇)财务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和现场检查指导的方式,不断改进财政管理体系,推动财政系统健康发展。二是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实时掌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预算执行情况推进会4次,对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截至12月底,全县预算执行进度已达80%。
问题(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局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式单一,只是停留在开会讲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6日,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了理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制定了《浪卡子县财政局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浪卡子县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度》等制度。三是通过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制度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为抓手,始终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问题(6):报销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11月(凭证017号),财务培训餐费报账未附培训方案、用餐人数、签到表等;2022年6月(凭证019号),报差旅费及加班补助均未附考勤表和出差下乡登记表;2022年6月(凭证046号),拨财政干部职工生活区域改造项目工程款审批表未签字盖章、无拨款申请书、党组会议纪要、报销笺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以前年度的凭证再次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查,时任财务人员张林同志在党组会议上作情况说明并进行检讨。二是7月2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再次明确财务报销审核工作,同时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责任,杜绝再次出现报销要素不完整,佐证材料不齐全等问题。
问题(7):资金拨付存在风险隐患。2020年1月(凭证004号),购买10个乡(镇)财务电脑款涉及资金15万元;2021年12月(凭证057号),支付审计费涉及资金34.88万元;2022年7月(凭证058号)、(凭证059号),支付商业综合楼房顶维修款涉及资金10.02万元和支付建材市场下水道维修款涉及资金17.82万元,上述资金使用未付任何相关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26日由时任局财务人员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作出情况说明,并在局党组会议上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作检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市、县有关财务规定,认真把好财务报销审核关,杜绝再次出现附件资料不全等问题。
问题(8):油料费报销不规范。2020年12月(凭证051号)、2021年8月(凭证017号)等重复报销油料费12张涉及资金0.34万元;2021年10月(凭证010号)等,违规报销柴油票2张涉及资金0.07万元;2022年7月(凭证055号),存在超标准报销油料费0.0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7月26日责令退还重复报销油料费、违规报销柴油票、超标准报销油料费共计资金为0.49万元,同时局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严肃财务报销纪律。二是严格执行《浪卡子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中共浪卡子县委办公室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明确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公务用车派车单填写以及审核。
问题(9):“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操作性不强。对具体事项界定不清晰,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未做到一事一决策,并存在表态不充分和表态后补现象。如,2020年7月(凭证019号),白地村委会新建阳光棚款涉及资金17万元,未上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结合本局工作实际,8月份草拟我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度,同时提交党组会研究。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问题(10):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谨。2020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台账为同一人字迹,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未填写党支部和上级党委意见,2021年领导班子未开展互相批评、谈心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26日,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等规章制度内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了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性,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材料,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6月26日至6月29日,党支部书记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浪卡子县基层业务暨党员整治教育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党组书记业务能力,掌握工作方式方法。
问题(11):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投资公司党员桑旦曲久长期不参加支部集体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意识。二是自财政局党支部党员桑旦曲久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积极参与支部学习会4次,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以及学习、活动等参与率。三是8月份由党支部书记对投资公司党员桑旦曲久进行谈话,并要求积极参与党支部各项学习、活动。
问题(12):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准。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环节操作不规范,支委会未按时间节点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积极分子等相关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6日,组织局党务工作者和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帮助党务工作者提高了业务水平。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问题(13):羊卓投资公司职能发挥不明显。经营性收入较少,自身造血能力不足,鲁日拉等6个旅游观景台、县城停车场、精准扶贫建材市场1号楼长期闲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做到自给自足,通过工程项目建设及产业项目运营,拓宽公司财源渠道,提高投资公司盈利效益,补充公司造血功能,2023年成立西藏浪卡子县巴纠塘旅游草场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酒店管理运营及餐饮业务,成立西藏巴纠塘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项目代建以及项目咨询业务,补充公司自身造血能力;二是6个旅游景点运营事宜,根据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19期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决定,将普莫雍错旅游接待点交由打隆镇人民政府运营,鲁日拉观景台交由张达乡人民政府运营,白地村旅游基础设施交由白地乡人民政府运营,羊湖内环线扎岗村旅游服务点交由阿扎乡人民政府运营,嘎玛林旅游体验区及曲增温泉交由投资公司运营;目前嘎玛林旅游体验区已于2023年5月10日正式投入运营,投入资金40余万元,带动8名本地群众就业;投资公司于7月17日开始派专人前往伦布雪乡曲增村对曲增温泉宾馆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包括水电维修、水井排水沟维修、场地硬化、温泉池维修、新建阳光棚以及围墙;目前投资公司已完成曲增温泉宾馆的维修改造完成并完成租赁;三是投资公司于5月对扶贫就业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建立智能收费系统,目前县城停车场均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四是投资公司与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在精准扶贫建材市场内部建立小型农贸市场,将我县经营菜店的商户搬入其中,并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扶贫建材市场1号商业楼已全部租赁完成。
问题(14):防范风险意识不足。2020年羊卓投资公司与李路杉个人签订一年的代理记账协议,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投资公司深刻意识到自身风险意识薄弱,已于2022年与李路杉个人解除协议,不再使用其为投资公司代理记账,改为与西藏和智博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该公司为投资公司代理记账,消除风险隐患;二是投资公司主要领导3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并明确公司要有风险隐患意识,今后公司选择代理记账时,必须选择有正规执照的公司及事务所,不得与个人签订协议。
问题(15):经营管理欠缺,年年亏损。2021年亏损达到378.29万元,2022年亏损176.0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逐步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公司于2023年建立完善5项运营管理制度,分别为《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休假路费补贴的规定》,并已报国资委备案;二是积极拓宽财源渠道,开拓公司业务,2023年公司通过项目投标,中标两个工程建设项目(浪卡子县阿扎乡顶巴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浪卡子县阿扎乡知巴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总中标金额1224.99万元,并通过嘎玛林草原旅游体验区及曲增温泉宾馆运营的方式拓宽公司财源渠道,补充自身造血能力,并于2023年扭亏为盈,账面盈利95.27万元,实际盈利351.21万元;三是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公司运行,采取“钉钉”考勤与台账考勤相结合的方式,每天进行两次考勤,每两周开展一次开展公司例会及专题学习会,进行工作调度,逐步向规范化、市场化运营靠拢。
问题(16):现金管理有漏洞,坐收坐支。2021 年度结转现金 9.19万元,截止2022年4月,单位账面仍存有现金9.19万元;2022年4月(凭证0003号),以现金形式收普玛江塘乡租金100元;2022年3月(凭证0002号),以现金支付车辆保险费140.69元;2022年12月(凭证0017号),林西砖厂实心砖销售收入0.76 万元,以现金形式长期留存于个人手中,财务风险隐患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于《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中明确公司现金使用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消除财务风险隐患;二是投资公司对以上几笔现金情况进行了核查2022年4月(凭证0003号)、2022年3月(凭证0002号)均为公司会计记账错误,错将其做成了现金账目,投资公司已及时联系代理记账公司进行科目调整,并做相关情况说明;2020年12月(凭证0017号)林西取料点实心砖销售收入7603.8元,已于2022年12月15日将该笔现金存入投资公司账户;2021年度结转现金9.19万元为投资公司代理记账错误,投资公司已于2021年1月将所有现金存入银行,现公司内部现金余额为0元,已做情况说明;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由投资公司主要领导牵头3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司财务制度,明确现金使用条例,不得违规使用、存放现金,要切实加强现金管理,确保以后不会出现坐收坐支现象。
问题(17):资金管理拨付不严格。
2022年8月(凭证0002号),拨付商业综合楼维修资金7.91万元,未附项目拨款申请书、审批表;2021年6月(凭证0003号),拨付浪卡子县羊湖宾馆装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295.15万元,未附项目拨款申请书;截止目前,投资公司未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油料费报销不规范,油料费实报实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投资公司分别于7月10日以及8月3日两次组织财务人员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拨付款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知识,加强自身业务能力;二是投资公司安排专人对2022年8月(凭证0002号)及2021年6月(凭证0003号)进行了核查,对缺少材料进行补齐,目前已补齐2022年8月(凭证0002号)、2021年6月(凭证0003号)拨款申请书及审批表;三是举一反三,安排专人对2016年至2022年过往凭证进行核查,将过往所有未附拨款申请书、审批表及未签字拨款等各种遗漏问题进行梳理,查漏补缺,未发现其它拨款材料缺失问题;四是建立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用车流程、油料费核定标准、公车使用及维修管理、规范油料费报销,做到依规用车,依规报销。
问题(18):投资与收益不成正比,投资回报率低。2018年林西临时取料点总投资682.0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砂石、砖销售收入280.84万元,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目前项目停产处于亏损状态;2020年相达牦牛养殖基地入股30万元,截止巡察组撤点前,未见其收益;客运公司农村客运车辆3辆,总投资32.94万元,目前闲置2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投资流程,规范投资程序,并明确在今后进行项目投资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降低投资风险;二是对林西取料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并按相关折旧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三是通过“羊湖之声”微信公众平台,对客运公司闲置的3辆车辆进行招租,目前3辆车辆均已完成招租,并恢复了相关路线运营,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问题(19):合同签订把关不严,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
对合同内容审核不细致,宗日藏餐馆房屋租赁合同中,月租金与年租金不一致,每月商户少缴租金54元,2021年和2022年2年共计少缴0.12万元;对合同审核把关不严,与天蓝水清洗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未明确房屋占地面积且租赁期限长达10年,租金未按市场价作适时调整;林西临时取料点工作人员聘用未严格落实合同制,未及时签订劳务合同,保安工资按天发放长达4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投资公司对宗日藏餐馆2021年及2022年合同进行核查,其月租金与年租金均为一致,未发现月租金与年租金不一致问题且宗日藏餐馆履约良好,没有少缴漏缴房租现象。二是与天蓝水清洗浴店商户进行了沟通协商,因已签订合同,在承租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我方不能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承租方以已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调整房屋租金,我公司将于房屋合同到期后,与其解除合同并按市场价进行调整租金;三是安排专人对林西取料点保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核查,其2022年实际工作时间确为4个月,已与其联系对劳务合同进行补签;四是举一反三对公司2016年至2022年所签订合同进行梳理,核查合同内容,排查风险隐患,排查出合同要素不全(签订时间、地点不全等)问题11项,已对合同要素进行补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建立合同签订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合同审查,严审合同内容,确保合同要素完整无误,严格把关合同签订。
问题(20):羊卓建筑资质未体现其价值。近3年,羊卓建筑只实施张达乡扎玉村公路支线建设一个项目,投资 216.0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维护建筑公司资质,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2名(包括二级建筑工程师2人、五大员10人),扩充公司人才储备;二是积极学习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参与县域内项目招投标,进行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建筑公司资质价值,收回投资成本,为公司创收,2023年投资公司已中标2个项目,总中标金额1224.99万元。
问题(21):代管项目管理不善,收支不平衡。浪卡子县扶贫停车场未公布收费标准及相关文件,且收支不合理。2021年收入19.79万元,支出27.47万元,收益-11.55万元;2022年收入7.1万元,支出20.77万元,收益-13.67 万元;2023 年第一季度,收入1.6万元,截止4月份,工资支出7.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目前已制定停车场收费标准,并在每个停车场及“羊湖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二是建立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现已各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三是将三个停车场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换,建立现代化运营模式,对设备进行升级,建立智能收费系统;四是自5月份开始投资公司与2名停车场管理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对3名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人事调整,降低人工管理成本风险,开源节流,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扶贫就业停车场总收入8.98万元,总支出4.5万元,目前已初步实现收支平衡。
问题(22):超标购买办公设备。2022年7月(凭证0022号),林西临时取料点购买华为笔记本电脑1台,超标198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参照我县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浪卡子县羊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标准;二是举一反三,定期检查,公司综合办公室统筹做好公司办公用品采购指导管理工作,定期对公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情况组织检查,对于履职不当、手续不全、流程不合规等问题将及时进行问责,涉及违纪违法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三是坚持学习,开展专题学习,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在会议上进行了检讨,明确自身错误,每2周1次展开学习,让每个公司干部了解公司相关采购流程及标准,避免再次出现超标购买问题。
问题(23):羊卓投资公司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过关”心态,整改不不彻底。如:2016至2021年专项审计报告中提出,“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现金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在此次巡察中同样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2016至2021年专项审计报告,对照所列9项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逐项进行梳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将公司固定资产登记在册,并使用标签贴,将公司固定资产贴上铭牌,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制度,定期对投资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四是加强理论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公司干部学习公司财务制度,明确公司现金使用条例,加强现金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反馈问题2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反馈问题24个(其中不易公开问题2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下一步,我单位将做到举一反三,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提升整改成效。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增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二)持之以恒推进整改。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做到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集中整改后仍需持续推进或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挂账不销账,持续开展问题整改。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财政工作制度体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查摆其他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贯穿财政局工作全过程,巩固整改成果,完善工作思路,持续改进作风,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